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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秘书处

[公告] 情系助学 走出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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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钟123 发表于 2014-8-26 12:40
只要不存在私心,只要不存在想利用情系谋私利谋面子,一切行为都正常。情系的董事和监事目前工作非常棒的, ...

对于群一事我已经说了我对群的观点,违背个人意愿的强迫义工换群,就算是你理事会决定,我不反对可我也不认可。所以我不需要加入所谓的群。我没违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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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眠疯子 于 2014-8-26 13:39 编辑
自由中子 发表于 2014-8-26 12:23
现在话题已经全部集中在第二个问题踢人上了,也就是说对于第一个关于走出桐城的话题,我的回复你们已经信服 ...


请别转移话题,对于我提出的监事会不作为,对于情系工作范围不清楚,对理事会理事不在的情况下,个人同意理事会个人答应的事做出回答。
对于随便动用监事会权利,删帖行为已经电话和个别监事问清属于你个人行为,请别打着监事会头衔!你个人行为私自删除义工帖,请理会网站管理对于这种权限问题给予说法。欺负我们义工没权限是吗?错了就是错了,一个删帖引发了问题的爆发别给说成是针对,而你也别被人当抢来使用,情系的监事是需要客观考虑问题而不是凭个人感情来考虑问题做事!
对于你参与任何活动你都代表你是监事,而不是义工。因为你是监事。监事不应该参与理事管理,只应该监督理事会活动,而此活动在有理事不在场的情况下非理事会决定的事你没制止还参与请回答!
对于踢人一事,我是请秘书长回答是在几人私聊的后做出决定,踢人给个说法。这和你不搭噶,不需要你来回答,你应该行使你监事权利督促理事就这问题回答义工,做点你该做的事!
另外对于你是个监事,请用词恰当,争论问题是靠喝酒和打架来解决是吗?喝酒我没在卫生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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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钟123 于 2014-8-26 13:28 编辑
淡若流云 发表于 2014-8-26 13:10
请问下:多少资助人是自己参加资助的?又有多少资助人在咨询群?首先我是一个资助人,我有权利待在里面。 ...


死脑筋。你是义工又是资助人,肯定要服从义工制度。至于你是资助人,你难道不能以资助人的身份加群吗?桐城网最流行的一句换马甲(用另外一个QQ申请加入),这叫两全其美,又不违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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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中子 发表于 2014-8-26 12:33
流云,请说话要有证据,要有逻辑性!
我再一次说明:我在义工群里说要将疯子踢出咨询群!这个你是在线的 ...

你们如果在踢了疯子的第二天踢我,我肯定不会多说半句。要嘛证据?证据就是疯子被踢2分钟,我也享受了同等待遇了。你们领导这种严厉风行的效果真是立杆见影啊!被踢,只能说明我做的不够好,我只是个俗人而已,难免犯错误,人物完人嘛。不怕真小人,就怕伪君子,装圣人的其实就是TM的装B。再说我也不能被人咬了一口,再去反咬别人一口吧。
我一直奉行:说自己能做的,做自己说过的宗旨。在情系这么长时间里,我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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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眠疯子 于 2014-8-26 13:41 编辑


此是在争论有关话题,要是想参与请用个人ID,不需要用办公室帽子来压人。一个人上多个ID不代表多个人的思想!
对于你发的理事会换群决议我没反对,哪是因为理事会的决定。但我也不认同,观点我已经说过。所以我可以不参与,理事会的决议不可以强迫义工个人意愿。且转群这样的事大家又可以讨论下理事会有没有权利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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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钟123 发表于 2014-8-26 13:22
死脑筋。你是义工又是资助人,肯定要服从义工制度。至于你是自助人,你难道不能以资助人的身份加群吗? ...

哦,原来我孤陋寡闻了,本人自从玩Q以来就唯一一个号。只是为什么要换个面孔见人呢?你们理事会的决定就是搞形势的?那么这么好的主意换号进群,为什么不早说呢?钟123,这是你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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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眠疯子 发表于 2014-8-26 13:19
请别转移话题,对于我提出的监事会不作为,对于情系工作范围不清楚,对理事会理事不在的情况下,个人同意 ...

你先看看今年三月份的理事会公告吧!
这是在经过理事会三月份议程的、理事会通过的、之前没有一个反对的、所有理事会成员参与的、所有监事会知情的、一个合格的义工关注情系关注论坛的义工都应该知道的、一个情系理事会正式决议!
你说两个理事不知情,你能代表这两个理事?要说两位理事出来说!
理事会决议的具体实施凡是义工都可以参与,有钱出钱,有车出车,有力出力,我在旁边还可以喊加油,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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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淡若流云 发表于 2014-8-26 13:24
你们如果在踢了疯子的第二天踢我,我肯定不会多说半句。要嘛证据?证据就是疯子被踢2分钟,我也享受了同 ...

要是我当那群的管理员,我会在制度出来的第二天把你们不愿退出的人统统踢掉。一个制度得不到落实还叫制度吗?像我在公司上班的人知道制度的厉害,也深受其害。现在的情系,很有人性化了,到现在才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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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淡若流云 发表于 2014-8-26 13:36
哦,原来我孤陋寡闻了,本人自从玩Q以来就唯一一个号。只是为什么要换个面孔见人呢?你们理事会的决定就 ...

这是我钻制度空子的办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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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3: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钟123 发表于 2014-8-26 13:42
要是我当那群的管理员,我会在制度出来的第二天把你们不愿退出的人统统踢掉。一个制度得不到落实还叫制度 ...

是啊,踢出来好,这样群里就一片河蟹局面。这样就能掩盖更多的假象。
大家捞名捞利都没关系,只是都别太过火,都别去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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