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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以及国家“两免一补”助学政策的实施,依据情系爱心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的性质、业务范围及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助学原则和资助标准规定如下:
助学原则
明确身份:政府是助学工作的主导,联合会只是填补现时尚未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的空缺;
中立原则:不干涉、不评价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的事务,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事务;
公益性质:不追求任何商业目的,不问贫困的原因,只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开展助学工作;
按需帮助:根据贫困的需求情况进行助学,不接受任何指派、摊派的捐助对象或任务指标;
格守诚信:量力而为,言出必行。在未能足够的把握之前,不轻易对学校或学生作出承诺;
善用资源:立足长期性、批量性的助学方式,以充分利用联合会资源及所建立的各配合性资源。
资助标准
资助重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以辅导和生活费用补助为主,高中、大学以学费、书本费为主;
申请条件: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桐城籍学子均可通过填写《情系爱心联合会资助申请表》向本会申请;
标准认定:所有受助学生,须经联合会义工走访核查后,报秘书处讨论后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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