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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乡城主 于 2017-1-6 16:50 编辑
根据社会团体有关法律规定和《桐城市情系爱心联合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成员4名,秘书长为指定理事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成员3名。
一、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当选条件:
(1)认同本会理念,遵守本会章程,热衷公益事业;
(2)加入“情系”且年满2年或以上的义工会员;
(3)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理事或监事职责;
(4)个人同意参与上述管理机构的选举。
二、会长、理事的产生办法:
(1)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2)由出席的全体义工会员投票,每人各提名4位候选人;
(3)汇总所有选票,按得票高低依次产生4名理事会成员;
(4)由新当选的4名理事(4票)和换届小组(1票)选举产生会长人选。
三、监事长、监事的产生办法:
(1)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2)由出席的全体义工会员投票,每人各提名1位候选人;
(3)汇总所有选票,得票最高者当选监事长;
(4)由监事长提名2名监事候选人(从捐助人和爱心会员中各产生1名),经理事会同意产生2名监事。
四、监票人和计票人的产生办法:
(1)监票人、计票人由放弃参与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的义工担任;
(2)监票人、计票人由换届小组推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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